各二级学院(部)、后勤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统考将在7月1-2日(周一、周二)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务处组织统考考试时间:
7月1日(周一)8:20-15:10(第1-3场)
7月2日(周二)8:40-10:20(第4场)
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2.非统考课程考试:须在7月2日前全部完成(考试时间尽量避开统考时间段),二级学院(部)需将自行组织的考试安排表报备教务处(表格已发)。
一、监考注意事项
1.请统考监考人员7月1日第一场上午8:00、第二场10:10、第三场13:10准时到达考务室(J2-104)参加考前培训;7月2日第四场8:20监考老师准时到达考务室(J2-104)参加考前培训,监考名单详见附件。
2.请所有参加期末监考老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事情;
3.期末统考监考教师一旦确定,无特殊原因不能随意变动,如有人员调整,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并报备教务处。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请参加期末统考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学生证参加考试,未带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后必须迅速离开,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3.试卷明确标有“开卷”字样的为开卷考试,其余为闭卷考试。
三、相关二级学院
1.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学生的考前辅导和考试诚信教育,杜绝考试违纪现象,并及时将考试信息通知到相关班级和学生。
2.强调未带证件(身份证原件或学生证)不得参加考试;(证件如有丢失,请及时补办)
3.考试期间,相关院(部)副院长(主任)和教学秘书须参加相关巡视工作。
四、后勤保障
因考试需要,7月1日(周一)的班车应在早晨:7:55前到校,请后勤处安排好班车时间,必要时进行提前通告,同时做好考场开关门和环境卫生工作。
附件:期末统考安排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