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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表者: |  发布时间: 2020-12-18 08:45:50 | 浏览数:

各申购部门: 采购意向公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84号)、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教财函〔2020〕98号),现就做好学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及公开内容

1.公开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起。

2.公开内容

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等小额零星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的主要内容应包括:①采购项目名称;②采购需求概况(包括采购标的名称,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③采购预算金额;④预计采购时间;⑤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⑥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详见附件3)。

二、注意事项

1.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2.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根据市场调研情况,采购预算金额可以低于实际预算安排数,以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准备。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二上”内容为依据,部门预算批复后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为依据。

如有不清晰需咨询,可联系我处武珺老师(短号:51211),王绍鑫老师(手机号:15261532960)。

感谢各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

2020年12月22日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84号).pdf

《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教财函〔2020〕97号).pdf

关于学校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202012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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