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课堂理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教学的实效性,4月16日,基础课部邀请无锡惠山区人民法院在我校报告厅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把法庭审理引进课堂。
庭审结束后,该案主审法官给大家介绍了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对案件中自首等量刑制度做了解释。
院长助理、基础课部主任张瑜表示,这次庭审是加强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好形式,让学生现场感受庄严的法庭审理,很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结合起来,弥补了单纯课堂学习的不足。同时,对惠山区人民法院将庭审送进课堂表示感谢,并希望今后双方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
院长助理张瑜、基础课部相关领导、社科部全体教师与商学院、艺术系、电气系500余名学生观摩了此次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