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我院举行大学生艺术团成立大会,辛春晖副院长出席。
会上,辛春晖副院长为大学生艺术团指导老师卢惠泉、朱建中、霍利华、曹文捷、张超、周铮、卜书香、滕菲颁发聘书,并对大学生艺术团活动提三点要求:第一,要立足艺术团宗旨,加强品牌建设;第二,要调动团队积极性,确保规范运作;第三,要增强团结意识,提高合作能力。她希望通过大学生艺术团的成立,进一步丰富我院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培养我院大学生的文化素质和艺术涵养,陶冶高尚情操,构建和谐繁荣的校园文化环境。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陈艳艳为艺术团揭牌,团委书记柏玉霞宣读大学生艺术团章程,艺术团分设声乐队、舞蹈队、器乐队、模特(礼仪)队、语言队。艺术团指导老师霍利华、学生代表丁丽萍代表大学生艺术团作了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