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BXJ20150705
一、专利代理服务一览表及报价
1.专利申请代理服务报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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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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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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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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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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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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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不包含缴纳至国家专利局或其他国家相关部门的申请费、实审费、专利授权后的登记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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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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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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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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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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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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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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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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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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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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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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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利转让代理服务报价
代理费为专利转让费的 %。
3.代为缴纳专利维持费报价(授权后3年内)
元/件
二、服务要求
1. 专利代理服务方应完成专利基础知识培训,负责对学院教师的知识产权服务知识的普及,2015年9-10月在各院系完成专利申报讲座5场以上,不收取费用。
2. 专利代理服务方应做好技术交底材料的审查工作,提出合理的申请建议,合同期内发明专利申报量不能超过实用新型专利申报量的50%,确保申报质量。
3. 专利代理服务方应确保发明专利的授权率达到30%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授权率达到80%以上。未达要求的部分,学院有权核减代理费用。
4. 专利代理服务方应完成专利资助申请代理,不收费。
5. 专利代理服务方应完成代理专利授权后三年的维持费缴纳工作。
6. 双方合作的具体流程另行商议。
7. 专利代理服务方应遵循的保密条款,按专利代理条例进行。
三、支付方式
专利代理服务方所代理的甲方的知识产权事宜,由乙方垫付官费,在收到国家的受理通知书后,甲方支付乙方垫付的官费(官费按专利局费用减免后的标准支付),以及代理费的50%。发明专利的其余50%代理费在专利进入实审阶段,并且市、区政府的申报资助经费到帐后支付,发明专利授权时的登记费在专利授权,并且市、区政府的资助经费全部到账后支付;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其余50%代理费及专利授权时的登记费,在专利授权和市、区政府的全部资助经费到帐后支付;未能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甲方不支付其余50%代理费。所有费用每年支付两次,时间节点另行商议。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四、说明
1.报价单位另需提供: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违规代理行为发生、没有被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证明材料原件。
2.报价单和其他材料请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或邮寄澳门永利WWW6774.COm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服务方联系人签名:
日 期:
五、询价文件要求:
1、询价文件必须提供单位的资质证明(含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等;
2、投标书文件袋和设备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书必须在截止日期前送达或邮寄;
4、投标文件必须装袋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专利服务”字样。
五、请投标人在2015年7月13日11时前将标书递交到学院武珺老师处(行政楼112,联系电话:0510-83296692),投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 资格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② 投标价格;
③ 质量保证。
④ 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