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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 知

发布日期:2015-12-0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全省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违约情况的通报》(苏教助〔2015〕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2015届毕业生还款情况,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回收工作,提醒借款学生诚信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现就做好我院2016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学习《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操作说明》(附件1)《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4),指导毕业生做好毕业生的信息变更工作、毕业确认工作和还贷工作;在毕业生返校期间,适时安排诚信教育活动。一方面要宣传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宣传正面典型和逾期违约造成后果的反面实例,引导学生诚信还款,不要让一时的疏忽影响信用,要珍惜学校和个人的信誉,促进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各二级学院应签订《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附件2)、印发《致2016届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一封信》(附件3)。确保每一位已贷款学生遵规守约,积极履行还贷付息义务。

2.做好已贷款毕业生的信息变更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6年5月底前完成已贷款毕业生的信息变更工作,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点击链接“使用身份证登录”,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输入学生所在生源地省市和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再输入身份证号码和自己的密码。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点击左侧“个人信息变更”,按要求逐步完善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父母信息),特别是个人基本信息、qq号码、电子邮箱、父母姓名及联系方式务必完整、准确填写,最后点击提交按钮。

3.做好已贷款毕业生的毕业确认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底前完成已贷款毕业生的毕业确认工作。对信息未完整填写的学生提交的毕业确认申请,学院在系统中将不予审核通过。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新的规定,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具体流程为: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更新个人信息后,点击左侧“毕业确认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复核学生提交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4.做好转本学生办理延期还款手续的指导工作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专转本)的贷款学生,需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方可享受财政贴息。各二级学院要做好转本学生办理延期还款手续的指导工作,督促学生要及时到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以防造成不必要的逾期。

办理程序介绍如下: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8月底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5.做好提前还款学生的指导工作

贷款学生可申请提前还款。提前偿还的贷款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其中,本金为一个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利息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毕业班学生提前还款手续办理的指导工作。

具体程序为:每年1-10月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金额打入本人还款的邮储账户或支付宝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1日通知邮储或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催缴欠费工作的保障。确保贷款本息按时回收是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发展的前提,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是贷款本息按时回收的基础。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贷后管理工作,加强诚信教育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将各二级学院贷款动态违约率控制在3%以内、在校生获贷率控制在95%以上,确保我院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良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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