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结合国内外形势,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结合党员领导干部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
第四条党委中心组成员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需要可扩大到全体中层干部。
第五条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由学校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由党委副书记主持。
第六条党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经党委书记审定后具体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与时间安排
第七条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领导机关的重大决策和现代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理论及重要时事等。
第八条将学校党的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内涵建设、校企合作、发展规划等工作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相关专题研究。
第九条党委中心组原则上每月学习一次,每次学习半天。如上级领导机关有重要的指示精神需要学习传达,党委中心组学习可以随时安排。
第十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由党委宣传部报经党委书记同意后,通知到全体成员。
第四章 学习方法与要求
第十一条党委中心组要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综合运用各种学习手段和载体,把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专题辅导与学习交流、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等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每次党委中心组学习,相关资料提前上网挂一点通学习资料栏,用于下载学习。
第十二条为提高集中研讨时的发言质量,每次集中讨论要事先确定重点发言人,使讨论有重点、有深度,着力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每次集中研讨,党委中心组成员都要根据学习计划,围绕中心议题,认真思考,交流发言6-8分钟。
第十三条对重大理论问题,可邀请校内外有关专家对中心组进行专题讲解和辅导,增强中心组成员对学习内容的理解。
第十四条每位党委委员每年要下基层党支部上党课、参加二级学院学习交流至少一次。
第十五条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党委委员与所联系的二级部门和管理部门领导约谈每学期不少于2次,同时建立约谈反馈机制。
第十六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每年组织1-2次中心组学习交流会。对高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由学校向校外有关刊物或院报推荐刊登。
第五章 考勤与考核
第十七条严格学习考勤。中心组成员的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须向组长请假,缺课内容要及时补课。
第十八条建立学习档案。个人学习档案应包括自学笔记、讨论记录、中心发言材料、学习体会文章、约谈记录、反馈交流等内容。每年年终学习材料统一交党委宣传部存档。
第十九条撰写学习体会。每位中心组成员每学期要结合本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1篇以上学习体会或论文,学习体会的字数每篇不少于2000字,优秀文章将在校内刊物上登载并向上级部门推荐。
第二十条实行学习通报。校内主要媒体和理论阵地要经常通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动态与成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澳门永利WWW6774.COm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苏信委宣〔2015〕3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