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发布2016年度无锡市智慧城市建设示范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和(锡信〔2016〕11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6年度无锡市智慧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领域 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对智慧无锡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智慧无锡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重点支持我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域,以社会化资金为主体,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建设,具有创新性、公共性、基础性和示范性的智慧应用项目。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属于智慧城市应用(非研发类)的相关领域,且在所属行业或应用领域中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2、申报项目的资金投入必须超过100万元,并已在2014年1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建设,且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已获得2015年智慧应用示范项目奖励、或已享受过其它财政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注册并登录网络申报系统(http://cyzxzj.wuxi.gov.cn)下载并用A4纸规格打印申请书PDF和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请按纸质封面、目录、申请表、各附件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送至学院教学与科研处进行审核。 凡通过无锡市主管部门网络受理和核实的项目还需准备一份不超过10分钟的PPT材料,无锡市科技部门将组织行业专家集中听取所有通过初审的项目汇报,并对项目进行评定打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申报受理截止时间: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10月20日,截止时间为11月4日24:00;纸质材料报送教学与科研处廖海老师,截止时间为11月7日下班前。
三、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本通知的文本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信电局政务网(http://xxb.chinawuxi.gov.cn/ )查询和下载;《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填报系统登录网址:http://xypj.wuxi.gov.cn。
四、支持奖励 市智慧办按照评选结果,对入选示范项目予以授牌和相应的资金补助,并列入智慧无锡建设应用示范项目库。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学院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项目。 (二)严禁弄虚作假。各学院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获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六、未尽事宜咨询方式 教学与科研处廖海:13861831152 0510-85871674 附件:无锡市智慧城市建设示范项目评定指标
教学与科研处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