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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系统、网络教学平台密码丢失处理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6-07-06点击数:
    

  

根据教务系统、网络教学平台密码管理办法,特提醒如下:

教科处不对各类人员的密码进行修改,仅提供初始化服务。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密码丢失或忘记密码,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教科处进行处理;学生密码丢失或忘记密码,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所在院系部进行处理。

另:自本学期起,为增强各系统使用人员的密码安全管理,保障各类人员安全使用密码,特此通知如下:

1.若学生密码丢失,需同时带好身份证和学生证至相关二级学院院办公室处理。

电信学院:  严老师  实训楼S3-305

机电学院:   王老师 实训楼S1-303

原电气系:   宋老师 实训楼S1-407

物联网学院:秦老师  教学楼J4-207

艺术学院:   沈老师 实训楼S4-215

商学院:     吴老师 实训楼S4-407

2.若教师和各类管理人员密码丢失,将不再接受电话处理请求,需带好身份证或工作证至教学与科研处(行政楼213)予以现场处理,并同时发送初始化密码请求至教学与科研处邮箱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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