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的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部署,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制度保证。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但也面临着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需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制度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命运,与其社会制度紧密相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保障,这是党和人民历经艰辛探索、反复比较作出的选择。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历史上,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为人类作出了卓越贡献,成为世界上伟大的民族。鸦片战争后,中国陷入内忧外患的黑暗境地。为了民族复兴,无数仁人志士不屈不挠、前仆后继,进行了可歌可泣的斗争,进行了各式各样的尝试,但终究未能改变旧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中国人民的悲惨命运。
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义无反顾地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经过长期探索,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先进社会制度。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赢得了中国革命胜利,并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和治理体系,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对一个国家而言,历史与现实、文化与习俗、目标与追求、形势与任务等多重因素,构成其制度建立发展的基本依据。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把握我们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基础,把握制度建设的规律,不照搬照抄他国制度模式,建立并不断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我国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也为人类探索建设更好社会制度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植根中国大地。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在深刻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坚持和运用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例如,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
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突出特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其蕴含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等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我们党十分注重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思想资源,深入挖掘其时代价值,使我们的制度具有深厚文化底蕴。比如,协商民主这一独特民主形式吸收了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的智慧。同时,对人类制度文明的优秀成果,我们注重合理借鉴和吸收,正确处理利用本土资源与借鉴外来资源的关系。
我国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深得人民拥护。在构建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过程中,我们党始终坚持将增进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制度设计、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这套制度和治理体系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句空洞口号,而体现在制度设计的根本理念上、落实在各项制度安排之中。比如,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能够有效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发展人民民主,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民生保障制度能够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回首过去,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从来都不是在一帆风顺中推进的。我们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是我们成功应对一系列风险挑战的坚强支撑和有力保障。在各种艰难险阻面前,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稳稳屹立,越发彰显出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中国是拥有近十四亿人口的大国,中华民族是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民族,推动这样的大国持续进步和发展、确保中华民族能够走向伟大复兴,没有一套科学、成熟、定型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无法实现的。中国的特殊国情和面临的发展任务,使我们党和人民深深认识到,构建和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我们不能照他国的模式办,更不允许他国指手画脚告诉我们怎么办。理论的逻辑、历史的逻辑、实践的逻辑都证明,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持续推动我们这个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既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保持强大生命力的重要原因。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部署,总结运用好多年来在制度建设上形成的丰富经验,不断深化对制度建设规律的认识并自觉加以运用,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进一步夯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根基。
把握制度守正创新的辩证法。既要坚定制度自信,又要不断改革创新。要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可以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
提高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涵盖了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是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需要通盘考虑、整体谋划,注重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这对制度设计的科学性、系统性提出了很高要求。在实践中,应避免孤立的“单打一”,而要打协同的“组合拳”,增强各项制度的关联性和耦合性,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
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就要让制度真正落地生根。为此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注重抓协调、抓落实、抓成效、抓巩固,并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作者:孙来斌,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